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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中院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送达公告
(2018)琼01行终206-212号
海口诚联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海口诚联翔租赁有限公司:

上诉人海口市龙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因与被上诉人海口龙华景龙石材店、海口龙华宗毅恒顺石材总汇、海南建胜石业有限公司、海口龙华广利石材店、海口信诚石材有限公司、海南薪海乐建材有限公司、海口龙华华源石材商行及原审第三人海口诚联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海口诚联翔租赁有限公司[(2018)琼01行终206号、207号、208号、209号、210号、211号、212号]拆迁行政处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琼01行终206-212号行政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18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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