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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中院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送达公告
(2018)琼01民终2062号
卢德华、邓积贵:

本院2018年7月3日对上诉人卢圣兵、梁建朝因与被上诉人杨大斌、林燕、徐涛、卢德华、邓积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作出(2018)琼01民终2062号民事判决书,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琼01民终20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407元(卢圣兵已预交1196元,梁建朝已预交1211元),由卢圣兵负担1196元,梁建朝负担1211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18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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