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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中院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送达公告
(2018)琼01民终2980号
海南海华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审理上诉人海南怡心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你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8)琼01民终298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一、撤销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17)琼0106民初2176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重审。海南怡心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7760元予以退回。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2018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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